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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青年创业协会入会申请制度 (2022年12月1日)
本协会会员分为企业(单位)会员和个人会员。为规范会员入会程序,方便申请人明晰审批流程,依据浙江省青年创业协会章程第三章,第八条和第九条的规定,特制订本制度。 一、申请加入青年创业协会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: (一)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,遵纪守法,诚实守信,具有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; (二)拥护并接受本会章程, 并有加入协会的意愿; (三)热心协会工作,积极承担和履行会员的各项责任与义务; (四)社会形象良好,在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; (五)热心支持创业工作的有关人士; (六)年龄一般在55周岁(含)以下,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。 二、申请加入协会的审批流程 申请单位(个人)提交《浙江省青年创业协会入会申请表》、经秘书处初审后提交理事会审议通过、协会将通过一定形式对新入会会员进行通告、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书。具体申请流程如下: (一)本会会员单位或秘书处成员书面形式推荐; (二)申请单位负责人(或申请人)与秘书处负责人进行初步联系沟通。单位会员申请人(或称联络人)应是单位法人或主要负责人。 (三)秘书处认可后,申请者可直接获取或网上下载申请表格填写完整。单位会员加盖企业(单位)公章、粘贴单位会员申请人二寸免冠照片,个人会员加盖私章、粘贴个人二寸免冠照; (四)将填写完整后的申请表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协会秘书处,同时提交企业基本情况介绍、营业执照复印件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;个人会员递交个人简历与身份证复印件; (五)秘书处收到申请表,根据审核流程,审核申请单位(个人)资格; (六)秘书处在两周内,用口头或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初审是否合格。 并将申请者汇综材料整理备报; (七)由秘书处将申请者情况提交理事会予以审议。在此之前,申请单位(个人)允许以临时会员身份列席协会相关活动,但无表决权; (八)秘书处依照理事会决议,办理接受或拒绝申请单位(个人)申请事项。申请未获批准的单位(个人),理事会秘书处一年内不再受理相关入会申请; (九)如获得协会会员资格,即领取会员证、通讯录和相关资料。待下一次会员大会上接受本协会领导授牌。 三、公布施行 本制度自公布日起起施行。
附:《浙江省青年创业协会入会申请表》
浙江省青年创业协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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